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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作者:雍夫
脚尖向北面瞭望,可是,除了黑暗,什么也看不见;他竖起耳朵倾听秦伯的呼喊,可是,除了哀嚎的西北风,他什么也没听到。

    西邨不知道,也看不见,秦伯在专心致志地核对罗盘与北斗星、寻找埋宝地点的时候,听到了人的呼叫——在这荒野里只会是西邨的声音,同时也看见了由远而近的绿光,渐渐地靠近了身旁,绿光光点立即围住了他,随后发出了能把他的苦胆吓破的嚎叫!他情知遇上了野兽,遇上了饿狼,必须马上脱身,跑向火堆。可是,他也明白,如果跑是跑不过狼的,而且越是跑,狼就越是紧追不舍。他打起手电筒,且退且照,用手电的光照射,用手中的刀吓唬。可是,手电筒发出的光是那么微弱,只照见饿狼那灰黄的眼睛,而且,照到前面的狼,围在他身后的狼直扑上来,他退,狼也跟着退,包围圈越缩越小。他不知道,这群狼在火堆旁已经费去了许多耐心,好不容易找到他这团肥肥的肉,勾起的回忆、吊起的胃口、引起的食欲越来越强烈,脾气越来越暴躁,早已等得不耐烦了。终于,秦人方被脚下的什么东西绊倒,倒进坑洼里,手电筒滑落在地。他是什么也看不见,四周一片黑暗,只见绿光朝他扑来。而饿狼们却把他看得清清楚楚,一涌而上,争先恐后地咬断了他的喉咙,围在四周撕裂他的衣服,用尖利的牙齿撕咬他的,抬起头津津有味地咀嚼吞咽,摇头摆尾地对视,仿佛在庆贺它们的合作成功,相互赞赏人肉的鲜美。

    地上只剩下一堆白亮的白骨了,觉着还没有吃饱的几只狼仍不罢休,伸出舌头舔着上面的血迹,再用尖利的牙齿咀嚼,发出“咔咔”的声响。

    头狼是第一个吃饱的,嘴里叼着一大块滴着血的人肉,飞奔而去。一群狼紧紧跟上,还在啃人骨的狼立马叼起骨头就追。

    狼群从火堆旁窜过,跑向黑暗。

    西邨睁着惊恐的眼睛,看见了叼着肉、衔着骨头的狼。跑在最后面的狼回过头来朝西邨张了张它的血盆大口,仿佛是狞笑,仿佛是恐吓,仿佛是警告。不管西邨明白不明白,理解不理解,狼的这副模样能是感谢吗?

    “完了!秦伯没了!秦伯被狼吃掉了!”西邨只觉得荒野越来越空旷,越来越恐惧,天旋地转,黑黝黝的天幕像一头巨大的怪兽压下来,张着比狼还要大的嘴,把他吞进去,咀嚼着。“秦伯,你回到火堆来!”他瘫倒下去。

    不知过了多长时间,他耳边响起秦伯伯的声音:“坐在火堆边上别动,茅草烧完了马上再添!我找到了宝贝的地方就回来找你!”他一下子吓醒了,火堆里的茅草和树枝快要烧完了。“马上添!这群恶狼不会轻易走的,只怕还在周围打转呢!”西邨立即添柴,连搭起的窝棚也被拆掉,用来烧火。西邨坐在火堆前不敢闭眼睛,生怕一觉睡过去,火堆熄灭了,狼群再围上来。

    火堆没有熄灭。火光照耀着西邨瘦小的身体、没有血色的脸。柴火一直烧到东方发亮。

    天已经大亮,应该是出太阳的时候,可四周依然是灰蒙蒙一片。西邨怀着孤独、悔恨、悲凉的心情,一步步走向北面,寻找秦伯的尸骨。

    一堆被饿狼添得干干净净的白骨散乱地撒在坑洼里。西邨经历了黑夜野狼的袭击,已经没了恐惧。他把狼吃剩下的秦人方的骨头捡起来,装进原本是秦人方准备包裹宝贝的黑黑厚厚的口袋里。四周是被狼撕咬破碎的衣服、满是污泥的手电筒、罗盘、小耙子、牛角刀,衣服的口袋里还有没用完的一沓子钱。西邨把这些东西收罗起来,放进包袱里。这个包袱与来的时候相比,除了少掉一些钱之外,多了秦人方的白骨。

    “必须马上离开这个吃人的地方!”西邨没有丝毫的犹豫,沉痛地背起包袱,朝秦人方被狼吃掉的坑洼地投去一瞥,沿来路越过山包,走下山去。

    好在秦人方带足了路费,没被狼叼走。狼只吃人肉,却不识人用的钱。这让西邨猜想,秦伯在出发前也许预料到这趟出门与前几次一样会空手而归。这说明他对此行并没有抱多大希望,只是想再来试试。他是等不及破解了八卦地图、有了绝对的把握再来起宝,他不甘心呐!可是,他哪里料到,他这次是有来无回,走了条没有回程的旅途,踏上了不归路,再也没有机会来了!宝贝的诱惑力太大了,迷了心窍,居然让他置生死于度外。

    西邨没了“见市面”的,更没了闯江湖的冲动,他要马上赶回家,把噩耗报告给小凤的娘。他直奔车站。

    小凤得知爹爹被狼吃了,会怎么样?小凤娘又会怎么样?

    小凤没了爹,今后怎么办啊!

    可是,西邨怎么也想不到,更其残酷的危险埋在他返程的路途,他将经历又一次磨难。

    多舛的命运!

    人生本来就是一段荆棘丛生的旅途,是时刻需要博弈苦斗的。然而,对于一个刚过十一岁的儿童来说,未免太残酷了。

    经历了磨难的西邨才懂得什么叫人生。

    他已有充分的思想准备,要吃尽人间的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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