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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多拉快意恩仇指名道姓 酷评公众人物第2部分阅读

作者:作者不祥
    不但普通观众如我等对此颇有感触,连焦点访谈的主持人敬一丹女士自己也深为不安。  看到焦点访谈面临如此困境,李方先生不知该做何感想?焦点访谈舆论监督的生意越做越小,且大有难以为继之势,按说是符合李方的意愿的,但他也应该看到,这其实是一个歪打正着的结果——有人向焦点访谈发难,并非要消除它的“负面效应”,而是旨在杜绝其正面效应,——不是什么光彩照人的事儿。  中国知识分子分析中国的问题,最忌讳的就是有意无意地无视中国国情。在一个法治完备(不仅仅是法制完备)的国家里,如果一个强势媒体像中国的焦点访谈那样“看起来更像是法官、包青天甚至救世主”,那么,它倒真可能产生如李方分析的负面效应。或者勿宁说,在一个法治完备的国家里,由于解决大大小小诸多问题的渠道早已规范化、程序化,一个像焦点访谈那样的电视节目根本就没有存在的必要。  而在中国恰恰相反,某些有司衙门非但不能为公民公正有效地解决问题,反而很可能产生更多的问题,制造更大的矛盾,总之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渠道严重堵塞,与渠道相关的一些程序要么付诸阙如,要么形同虚设。有的法官看起来不像法官,至于“包青天”和“救世主”,更是大白天打着灯笼也难得找到一个,小老百姓呼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这个时候,多亏有个焦点访谈,能够隔三差五让张三李四之类小老百姓对着全国人民诉几声苦,抹几行泪,同时对某些有司衙门施加一点儿舆论压力,敦促他们多少做一些起码得像是法官、包青天、救世主做的分内事,让老百姓知道在中国还有这样一个可以寄托点儿希望的聊胜于无的电视节目,有什么不好吗?  即便焦点访谈真有李方所称的“负面效应”,那也是要等到中国的法治基本成熟,法官们都有点儿法官的样子之日才可能出现的危险,现在就来当头棒喝,未免危言耸听了点儿。好比一个七八岁的小男孩,刚刚略微知晓一些男女之别,你就要采取措施严防他成为强jian犯,未免为时过早了点儿。  前些天旁听一个研讨会,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学研究所研究员、华中科技大学兼职教授孙旭培指出,针对一些触目惊心、令人发指的假恶丑行径,现在焦点访谈的主持人却惯于摆出一副冷静的姿态,用一种平缓的语调,进行不愠不火、不长不短,不冷不热、不痛不痒的点评,仿佛一个隔岸观火、不置可否的闲人,没有一丁点儿“匕首”的锋芒,丧失了应有的批判立场。  最典型的是在两年前的一期节目中,宁夏吴忠市副市长王明忠的车队过一座窄桥时,12岁女童小王平躲避不及跌入水中,桥上35名党政领导干部竟无一人下水施救,眼看着小王平被活活淹死,主持人最后的评论是:“在小王平落水的时候,那队人连起码的援助之手都没有伸出来,这种行为不能不引起人们的议论和批评。”  这种慢慢悠悠吞吞吐吐三脚踹不出一个响屁的态度,向善良的中国观众传递着一个信息:对于副市长王明忠率35名党政干部见死不救、警察张金柱酒后驾车肇事逃逸致人死伤这样的恶性事件,连堂堂中央电视台的王牌栏目、有“舆论监督,群众喉舌,政府镜鉴,改革尖兵”之美誉的焦点访谈,也不便或不敢大张旗鼓严厉斥责,而只能以这种隔靴搔痒蜻蜓点水的方式随便发两句议论了事,那么很显然,在当下的中国,再也别指望有哪家媒体能对那些伤天害理骇人听闻的坏人坏事怒不可遏拍案而起了,别指望有哪个公民能明辨是非、激浊扬清、锄强扶弱、大无畏地行使言论自由之神圣权利了……  焦点访谈这种貌似公允客观实则冷漠麻木的走向,势必令观众倍感无奈、悲凉。孙旭培先生称这是“焦点访谈的副作用”,我亦深以为然。这与李方概括的焦点访谈的负面效应是截然不同的。孔子说,“过犹不及”,但不及却不可视之为过,焦点访谈“副作用”之“不及”一日不去。其“负面效应”之“过”就无从谈起,故当务之急是要克服其“副作用”,而不是警惕什么“负面效应”。&nbsp&nbsp

    赵忠祥 &ot;疯狂&ot;心理学…

    ——赵忠祥自卫攻击言行研究  赵忠祥先生的自卫攻击言行由来有日矣。当初,有好事者一本正经地给他的第一本书《岁月随想》挑错,他已经表现出相当的不耐烦,不过似乎尚未撕破脸皮作骂街状。接着,他借为第二本书《岁月情缘》促销之机,开始对那些好事者奋起反击,不但把后者的挑错行为上升为反对名人写书,以此既将后者置于“名人公敌”的不利境地(毕竟写书的名人不光赵忠祥一人),他自己仿佛也一跃成为名人写书的当然代表,而且公开辱骂后者是“小人”,是“消灭不绝的一群苍蝇”。  相应地,他也遭到了进一步的批评,他的自卫攻击言行遂急剧升级,终于发展到了一个令人瞠目结舌的新阶段:在北京图书订货会上,他当众口口声声责骂《北京青年报》转载有关他的报道及评论是“流氓、无耻”、“下流的行径”,称报纸“希望能有更多的读者就此(指赵忠祥粗暴对待批评引发的争论——引者注)发表高论”,是“无耻的煽动,破坏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  毫无疑问,安定团结是一个很严肃的字眼,“破坏安定团结”则是一项很严重的罪状,若比照1997年3月14日修订的新《刑法》,大约只有“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两项罪名够得上这一标准。但事实上,无论是报道赵忠祥在济南签名售书遭冷遇的《扬子晚报》,还是刊发署名文章批评“赵忠祥出书‘火气’不小”的《钱江晚报》,还是转载这两篇文章、同时配发编者按“希望能有更多的读者就此发表高论”的《北京青年报》,在这个问题上,无论是考之以动机,还是证之以结果,都没有也不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因而任何人只要本着尊重事实、尊重法律的原则,就不可能得出“这是无耻的煽动,破坏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的荒唐结论来。&nbsp&nbsp

    赵忠祥 &ot;疯狂&ot;心理学…

    即便有个别人甚至是大名人如赵忠祥等坚持认为这项罪名成立,但任何一个有起码判断能力的人也都绝对不可能信以为真,更不用说法院的法官绝不可能大笔一挥就受理下这桩罕见的“大案要案”了。  那么,赵忠祥作为中央电视台的一名资深节目主持人,一个自称“受党教育四十多年”的老新闻工作者,为何竟然说出这种不负责任、匪夷所思、让人莫明其妙的话来?从他的一系列自卫攻击言行中,我们是否能尝试着探究一下他的独特的心理学基础?  给批评者扣上“破坏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的大帽子,在今天的现实情景之下,大约算得上是“反批评”之顶峰了,至少在“破坏世界政治新秩序”、“妨碍人类和平与发展”之类的新帽子可能出台之前应是如此。不惜用最耸人听闻的言辞,给批评者炮制一顶最大的帽子,必欲置之死地而后快,无疑表达了内心的最大的愤怒,也显示出了最大的心理脆弱。  心理脆弱往往源于过度的自尊,而过度的自尊往往又源于过度的自卑。人或问曰:赵忠祥先生长期供职于堂堂的中央电视台,有高级职称,是家喻户晓的大名人,差不多被人认为代表了中央电视台甚至“中央”的形象和声音,第一本书200万元左右的收入使他成功地步入中国富豪行列,而且退休之后每两年写一本书必然又将带来无穷的乐趣与财富,可谓炙手可热,功成名就,他何自卑之有?其实秘密就在其中——当年为了尽快适应广播电视事业发展的迫切需要,赵忠祥等人来不及像今天的年轻同行们那样接受正规的高等专业教育,因此他尽管在从事本职工作(播音、主持节目等)时可以干得很出色,但在撰写随笔、散文、知识小品,即从事不那么本职的工作时,则难免会出现一些个瑕疵或硬伤。  这原本是可以理解的,毕竟他只是玩票,而且萝卜快了不洗泥嘛。但问题的微妙之处正在这里:明明人家是非科班出身,是“自学成才”,潜意识里有自卑情结,你却偏偏要说人家文理不通、错别字连篇,还别有用心地要出什么“点校本”,这简直就是哪壶不开提哪壶,故意要奚落、恶心人家,人家好歹也是中央台级别的名人,对此能不敏感、脆弱、一触即发、勃然大怒吗?  事态的发展常常就在一念之间。假如批评者一开始语气善意一点,方法委婉一点,那么赵忠祥兴许就不会如此敏感、脆弱,不会由自卑而自尊,由自尊而震怒,进而披挂上阵大肆自卫攻击。同理,假如赵忠祥心理坚强一点,气量宽阔一点,那么即使面对不那么善意的批评,他也不会视之为多么严重的冒犯,而只会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虚心接受。演艺界、文化界、学术界里的不少名人、名流正是这样做的,赵忠祥如果也这样做了,定会赢得人们的赞许与尊敬,甚至会在中国电视史上写下一段佳话也未可知。亡羊补牢,犹未为晚,他现在痛下决心,调整心态,端正认识,努力学习,争取早日掌握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思想武器还来得及。  而一味声嘶力竭地谩骂,不断上纲上线的恐吓,不但禁止不了正常的批评,反而只会令自己受到更大的伤害,给世人留下更多的笑柄。毕竟今天是法治社会,谁也不必再像鲁迅先生笔下的“狂人”那样,在“今天晚上,很好的月光”之下,也不得不警惕于“那x家的狗,何以看我两眼呢”,“我怕得有理”了……&nbsp&nbsp

    赵忠祥 赵忠祥骂人不犯法(上)

    我在《北京青年周刊》上发表《“疯狂”心理学——赵忠祥自卫攻击言行研究》一文,对赵忠祥拒绝虚心接受他人批评,并且试图以名气与话语权强势压制他人批评的“自卫攻击”言行提出了尖锐的批评。很快,《羊城晚报》等各地报刊及互联网均纷纷对此进行报道,一时间闹得满城风雨,仿佛我与赵忠祥之间有什么深仇大恨,非要拼个你死我活似的。  其实,我的文字一向都对事不对人,我批评赵忠祥,不过是把他当成了某种长期高高在上,自觉完美无缺、凛然不可侵犯的权威与形象的典型,“故意”要冒犯一下而已。这大约出于一种逆反心理——你口口声声威胁别人“老虎的屁股摸不得”,我偏要摸一下,你气势汹汹地警告老百姓“太岁头上不可动土”,我偏要动一下,看你还能把我像消灭一只“苍蝇”那样一巴掌拍死不成?  接着,云南日报社主办的《滇池晨报》刊登了对赵忠祥的专访,只听赵忠祥说道:潘多拉的言论我都看不懂,什么叫“疯狂”心理学?是不是说我是疯子?为什么叫潘多拉?难道是外国人?那我叫阿里巴巴。他还表示,希望那些批评他的同志和他一起上电视和大家说清楚。  赵忠祥先生的这番“答记者问”很有趣。他自然不会是“疯子”,否则全中国几百万上千万人抽风似的一哄而上抢购一个“疯子”写的书,那肯定是要让包括潘多拉在内的没有参与抢购的中国人,以及包括“阿里巴巴”在内的外国朋友笑掉大牙的。我自然也不会“和他一起上电视和大家说清楚”,因为我多少有些自知之明,不敢以某种吓死人的权威的“形象代言人”自居,深知自己上电视去丢人现眼无异于上刑场引颈就戮,相反,上电视是赵老师的本行与强项,我岂能送上门去自投落网?这样想着,也就对赵老师的盛情邀请一笑了之。  现在之所以要再一次拿赵忠祥先生说事,则缘起于他与《华商时报》驻山东记者站记者张某的一场官司。张某曾撰写赵忠祥在山东签名售书兼卖鞋的新闻,遭到赵忠祥的责骂,张某以名誉权受损为由,奋起将赵忠祥告到法院。此事经山东及全国一些媒体的炒作,结果却似乎并没有怎么地“热”起来。据我分析,这显然不是因为原告一方只是一个“小记者”,名气不够大,人们不屑关心,也不是因为被告一方是大主持人,名气太大,以至于人们都害怕背上“破坏安定团结”的罪名而不敢关心。依我看,最根本的原因也许在于,这原本只是一场“嘴仗”、一桩笔墨官司,根本不应该拿到法院去评判,法院更不应该稀里糊涂就将案件受理下来,还装模作样地开庭审理一番,弄得好像就跟真的似的,实在是太无聊了。  这里我不惜冒着遭人白眼的危险,挺身而出为赵忠祥讲两句“公道话”,并不表明我已经完全站到了他的立场上。当初赵忠祥反感批评、拒绝批评,并且说了一些很难听的话,无非是担心自己的新书销路受影响,进而自己分享到的版税受影响。这也是可以理解的,著书都为稻粱谋嘛。但赵忠祥毕竟不是三岁的小孩,总还掌握了一些骂人的技巧,知道应该给自己留点儿余地。他骂《华商时报》记者张某是“流氓、无耻”(赵一度否认),骂报纸的讨论是在“无耻的煽动,破坏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都不过是表达了一种无比愤怒的情绪,而不是在崐述一种他认为已经发生了的事实。&nbsp&nbsp

    赵忠祥 赵忠祥骂人不犯法(下)

    这里边存在着重大的原则区别。表达情绪用的是形容词,比如说“流氓”(“像流氓一样”)、“无耻”、“卑鄙”,等等。至于“无耻的煽动,破坏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意思是不说“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已经被报纸破坏了,而是说报纸妄图要破坏“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形容词也许用得不准确,或者极尽夸大其词之能事,但因不涉及事实真伪,不存在情节虚构,故再怎么胡说八道(骂脏话除外),都不构成对被形容一方名誉权的侵犯。而陈述事实则用的是动词或名词,比如骂某人是“小偷”、“强jian犯”,说他昨天把张三杀了,这里用词哪怕只有一丁点儿不准确,就会造成事实不清,如果任意编造事实血口喷人,就更免不了要构成诽谤罪、诬陷罪。  纵观这两年舆论对赵忠祥的批评,除一小部分是在陈述事实或辨别真伪(如指出赵著中的诸多硬伤)之外,大部分都是在表达情绪——对赵忠祥“死不认错”、讳疾忌医的言行表示震惊、愤慨、痛心、好笑……应该说,就表达情绪而言,这与赵忠祥反过来骂包括张某在内的其他批评者属同一性质的行为,均未涉及事实的陈述与判断,是言论自由和社会宽松的表现,完全不存在谁损害谁的名誉权的问题。如果某人的社会评价真的有所降低,即他自己感到“名誉权”受到了损害,那多半也不是由于被他人责骂时“形容”得太过分了,而几乎可以肯定是因为某些事实真相被揭示出来并发生了胜于雄辩的影响,或者原因更简单——当事人在公开场合言行不慎,表现不佳,自己把自己的形象给毁了。  比如赵忠祥的第二本大著据说卖得不好,他就应该明白,这绝不能怪那些批评者,自己以后面对批评时,态度一定得谦虚一点儿,在再接再厉写作第三本“岁月”时,硬伤一定得少一点儿,文笔一定得成熟一点儿,否则到时候即便与方便面、卫生纸一块捆绑销售,恐怕也难以再创昔日万人空巷的辉煌。而事实上名誉权并未受损的张某装出一副“受害者”的姿态去法院告状,如果不是故意要小题大做炒新闻(那就太弱智了),就是心理过于脆弱,神经过于敏感,简直连赵忠祥也不如——赵忠祥尽管对那些批评他同时也是骂他的人恨得咬牙切齿,但毕竟还没有想到要去法院告他们啊。  或曰:他赵忠祥骂我,我不去法院告他,难道就让他白骂了?!我的意见是:骂人谁不会呀,他骂你,你就不会骂他吗?反正骂人也不犯法。你应该勇敢地走上前去,用比他更高的声调,比他更难听的形容词,恶狠狠地、气势汹汹地、毫不留情地回骂他!只要别超出表达情绪的范畴,只要别把一些作j犯科之徒违法犯罪的事实强加在对方的头上,你怎么骂都行!比如他骂你“苍蝇”,你就骂他“跳蚤”;他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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