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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配音

作者:滚滚东去
,插曲《长亭惜别》也让我们两个合唱,她还没有签约唱片公司。”

    丁贤有点意外:“汪茗荃是歌手吗?我只知道她唱过粤剧。”

    郑绍秋笑道:“她师从声乐大师鮑培莉,唱功非常犀利,比我厉害的多。”

    “那她今年多大了?”

    “跟我同龄,都是47年生。”

    “47年?也就是二十七岁!不行,她年纪太轻,我暂时不能签她!”

    听见这话,郑绍秋相当纳闷,其它唱片公司签女歌手,都是越年轻越好,甚至十七岁都嫌大,丁贤怎么反其道而行之呢。

    “阿贤,二十七岁的女歌手,在歌坛已经属于大龄。”

    丁贤知道是大龄,他解释说:“我刚开公司就签一个二十多岁的女歌手,还是tvb花旦,媒体会炒作,我必须考虑家庭影响,不能让绯闻缠身。”

    郑绍秋怔了一下,轻轻拍了下额头:“是我考虑不周,汪茗荃已经结婚,你确实不能签她,绯闻炒起来,影响更恶劣。”

    他心里打定主意,以后绝对不再介绍歌手,稍有不慎会得罪丁贤的家人。

    丁贤瞧了他一眼:“签你就没有问题。”

    郑绍秋苦笑起来:“我上次对你讲过,我是71年6月份拍《冷暖亲情》时签到风行唱片的,约期是五年,到76年6月份才能恢复自由身。”

    郑绍秋非常想签给丁贤,因为丁贤向他透露,一旦物色了合适歌手,丁贤就会转为幕后,不再做前台艺人。

    仅仅是丁贤的音乐原创才华,就值得郑绍秋跳槽追随,更何况还有丁贤的家庭背景,只要成为丁贤的旗下歌手,像上次百乐夜总会那样的糗事,绝对不会再发生。

    可惜郑绍秋有合约在身,暂时无法跳槽。

    丁贤多问了他一句:“你的违约金是多少钱?”

    他并没有透露具体数字:“你刚刚收购唱片公司,一旦你挖我,会与风行唱片闹纠纷,这不利于你公司发展,我演戏有点天赋,但唱歌实在是比较平庸,在歌坛也没有名气,今年风行一直不给我出唱片,就是觉得我赔钱。

    讲真阿贤,我不值得你替我支付违约金,等过两年我的合约到期,如果你还看中我,那我一定签给你,绝不投奔第二家。”

    过两年他会通过《书剑恩仇录》爆红港澳,到时心态有可能发生小小改变。

    丁贤也仅仅是随便问问,并没有挖他的打算,但他这么醒目,丁贤也不能没有表示:“等我公司发展一段时间,在歌坛站稳脚跟,我会找林曜先谈一谈的,另外……”

    丁贤准备让他参与广播剧的配音:“我马上要制作一部广播剧,反正你周末总是到这边演出赚钱,白天又不忙,索性过来做配音,权当赚个外快。”

    这是增加郑绍秋的收入。

    但郑绍秋却不愿意挣这个钱:“我在澳门人生地不熟,以后我来了澳门就到公司参与配音,可以多认识几个朋友,你管我一顿便当就ok,我不要薪水。”

    他是专业演员,做配音游刃有余,甚至一天就能配完一周的剧集,质量还不会差。

    他愿意干重活却不收费,这样一来,以后他遇到麻烦时,丁贤会视若无睹?

    丁贤没有反对,他会先用郑绍秋一段时间,看看郑绍秋的工作量有多大,如果郑绍秋勤勤恳恳包揽重头的配音工作,那丁贤不会长期不给钱,总归要包几封利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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