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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4章 兔子不吃红萝卜

作者:老柳爱吃狗粮
   一个工具人的头脑,无论如何思考,都是让自己这个工具变得效率越来越高。

    赚越来越多的钱,本质就是男人作为一个工具人,变得越来越高效而已。

    谷铵/span>  这个世界比我们想象的要复杂,是一个复杂运作的系统。

    工具的效率越高,工具在系统中起到的地位反而就越低。

    同理,作为一个工具人的男人,虽然从局部看,是越有钱地位就越高的,但是从整体看,财富的增多,必然导致男性整体的地位下降。

    简单来说,就是男人的内卷导致了男性地位的低下。

    并且更可怕的是在整个系统中男人变得不是那么必要了,男人变得可有可无了。

    而且男人作为一个工具人,变得越来越可以随时被取代了。

    人工智能可以取代你,机器人可以取代你,年轻人可以取代你。

    总之,你被取代的可能性越来越高了。

    这需要男性整体的破局,才会被打破。

    比如,战争。

    但是在整体破局之前,男人作为工具人,只能比拼自己的高效。

    也就是财富越多,越容易获得美女。

    这就是站在客观的经济学,对两性地位的阐述。

    无非是一场交易而已。

    不过作为相对高端的工具人,吴楚之可以选择。

    6个人间值得的女孩儿,足以让他在心里筑起块垒与樊笼,心甘情愿的自囚在其中。

    这个世界诱惑很多,特别是对优秀的男人。

    遇见爱,遇见性,都不稀罕。

    稀罕的是遇见了了解和懂得。

    这一份了解和懂得,已经足以胜过一切。

    而且按照几女对他的严防死守,他估计黎媛的这份心思,多半是白费。

    还是老老实实做个秘书吧。

    如她所言,只要她的能力和努力能够适配这份工作,未来他也不会亏待她。

    不过这姑娘的心性到底如何,还需要进一步观察。

    吴楚之耸了耸肩膀,一脸的揶揄,“抱歉,学姐,这些没法打动我。好学生,并不意味着会是一个好秘书。

    作为秘书,需要做得有很多,需要懂得也有很多,除了学习上和工作上的能力,你还会什么?”

    黎媛脸色一僵,心里微微一叹。

    果然,男人都一样。

    吴楚之的这句话,和中枢电视台那个小领导的话,没什么区别,只不过是把‘出镜记者’这个名词换成了‘秘书’而已。

    她咬了咬自己的嘴唇,心里暗骂着世间男人都是这副贱样!

    这吴楚之也太过分了!

    那个小领导还知道让自己去酒店交流,你让我在这里大庭广众之下交流?

    未必老娘在这里给你表演用嘴开啤酒瓶?

    抱歉,我还要脸。

    黎媛也没有勇气一耳光给吴楚之扇过去,他这话说得模棱两可的,让人抓不住把柄。

    算了呗,还能怎样?

    这个世界上终究是权和钱说了算。

    她只想过得好一些,并不想做婊子。

    仅此而已。

    此刻她突然对那个前男友有些同情起来。

    每天晚上被那有钱人的‘千斤’压在身下,那日子不好过吧。

    望着吴楚之那张年轻俊俏的脸庞,她想最后尝试一下。

    失败了,大不了就正经的考公务员或者去做老师呗。

    “擅长给男人搭配衣……”

    一道熟悉的女声打断了她的话语,“她还会喂兔子,不过那兔子不吃红萝卜!”

    黎媛转过头去,没好气的瞪着说话的那人,“刘蒙蒙!怎么哪儿都有你!”

    刘蒙蒙笑嘻嘻的望着她,指着吴楚之说道,“介绍一下,莪家小师弟。”

    而后刘蒙蒙笑眼盈盈走到她身边,揽住她的肩膀,冲着吴楚之说道,“黎媛,我大学唯一的朋友。”

    黎媛瞬间就愣住了,而后苦笑了起来。

    朋友个屁的朋友!

    现在两人最多只能算是损友!

    情敌还差不多。

    黎媛谈过两次恋爱,两次都是在情人节那天分的手。

    第一任,作为大一新生的她陷落于大四学长的攻势里,情人节那晚两人正准备做些什么的时候,学长被一个富家千金叫了出去。

    第二任,大三的她,遇见一个研二的学长,也是情人节那晚,学长正在洗澡的时候,她翻看了他的手机。

    于是她抱着学长的衣服离开了酒店,顺手把他的衣服扔进了垃圾堆。

    她和她第二任分手,刘蒙蒙在这里面虽然是无辜的,但是她看着刘蒙蒙就来气。

    因为那晚的手机短信里,刘蒙蒙正是被前任撩骚的对象,而刘蒙蒙做了她两年的室友。

    不就是侧脸比她漂亮点,胸型比她好看点?

    其他哪点她比不过刘蒙蒙?

    黎媛的心态有点崩。

    好不容易见到一个合适的,正准备张开腿,结果特喵的是自己这相爱相杀的闺蜜内定的男人。

    那个情人节之前,她和刘蒙蒙是无话不谈的闺蜜,自然知道自己这可怜的姐妹有个有缘无分的小师弟。

    黎媛尴尬的笑了笑,刚刚自己那挤奶的骚样子,一定被刘蒙蒙看见了吧!

    都是要毕业的人了,该懂的,早已通过寝室里流传的小电影,被各位老师教会了。

    不然刘蒙蒙也不会说出兔子和红萝卜的事来讽刺她!

    她低头看了看,又看了看刘蒙蒙的,心里一阵气苦。

    自己不就是稍微有一点儿外扩了,怎么就吃不了红萝卜?

    这种情况又不是她愿意的。

    任谁家住在大山里,还有四个弟弟妹妹要养,都是不知道发育中的女孩子内衣要常常更换大小的。

    她也是读了燕大,有了奖学金,才舍得换。

    为了让自己过好点,有错吗?

    进了大学她拼了命的提高自己,就是不想输给这些城里的孩子。

    她家是牺牲了她四个弟弟妹妹继续念书的机会,把她供出来考上燕大。

    现在牺牲她一个人的幸福,去实现整个家庭的阶层跨越,有错吗?

    对于那些站着说话不腰疼的说教,黎媛早已免疫了,她无愧于心。

    “那个……我还有事,我先走了。”她礼貌的笑了笑,挣脱了刘蒙蒙的手,转身准备走人。

    黎媛觉得这里有些呆不下去,实在是太丢脸了。

    那个情人节后,她就和刘蒙蒙翻脸了。

    她知道,刘蒙蒙并没有背叛她们的友情。

    但是那个渣男前任这样的做法,让那个自尊心极强的她,从骨子里被摧毁了。

    选男人,如同赌命。

    “你误会了,我怎么可能看得上她那种山里来的?门不当户不对的。

    蒙蒙,我只是想通过她,认识你而已,却被她缠上了。”

    呵呵……

    原来,她再怎么优秀,在男人考虑婚配对象时,家庭背景才是首选。

    虽然刘蒙蒙家也不是好到哪儿去,她父亲也只是个老师而已。

    但是别人是城里人,老了有社保,病了有医保。

    这样的做法,反而比第一任选择富家千金更伤人。

    出生在哪里,是她能选择的吗?

    而且就算她能选择,她也会无悔的选择自己现在这个家庭。

    虽然穷,但是这个家庭有爱。

    相比起需要赌命一般的男人,家里人才是自己依靠。

    所以黎媛下定了决心,哪怕自己这辈子没了幸福,也要把这个家拉扯出来,搬出那个贫困的大山。

    可自己念的是中文系,在这个‘中文已死’的年代,靠自己的努力?

    短时间内最多完成自身的温饱,将整个家庭接出来,谈何容易?

    由不得她不急,二妹已经16岁了,再过一年,按照山里人的规矩,该嫁人了。

    事实上,已经有人登门开始走合八字的流程。

    春节她回家时,阿妈的头发已然花白,而阿爸还不到50岁,那本挺立的背脊却早已弯了下去,佝偻得像是70岁的老人。

    所以,她急了。

    “学姐,明天来果核报道吧,秘书暂时做不了,你可以和蒙蒙姐一起做文宣。”

    “抱歉,小吴总,我拒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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