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迟难得地露出了笑容,他就喜欢这样的硬骨头,如果这只狗刚才谄媚地跑过来,他只怕会一脚将它踢开吧?可现在这只狗想逃,反倒勾起了他的兴趣。
他上前拎起这只脏兮兮的小狗,感觉到掌下的小东西在不断挣扎,方迟又笑了。他就是喜欢为难人,就是喜欢看别人不愿意的样子。只不过为了避免让人发现他和那个人的相似,方迟将这一点藏得很深,几乎没有人发现他这样的性格,大多数人都认为他是个温雅的人。
不过现在在他面前的是条狗,而不是个人,这家伙既不会说话,也不会写字,自然没办法泄露他的秘密。装绅士装久了,他差点以为自己也是个善良的人了。嗯……好,养一条狗也不麻烦,刚巧他很闲。
想到这儿方迟不顾小狗的挣扎,硬是将它搂到大衣里,无视它脏兮兮的身子蹭黑了他干净的衬衫,大步向住处走去。
回到家用瞳孔扫描锁开了门后,方迟将小狗拿出,取出昨夜走之前就热好的牛奶,自顾自地喝起来。
小狗到了陌生的环境充满警惕,小心翼翼地嗅着,方迟皱了下眉,他新铺的地毯被这家伙踩得全是黑脚印。
将剩下的牛奶倒在小碗里,放到小狗面前,那小东西迟疑了一会儿,伸出舌头轻轻舔了下,接着快速地低头,疯狂地舔食着碗里的食物,生怕别人抢走一样。
没几口那点牛奶就被喝光了,小狗意犹未尽地舔舔碗底,希望得到更多,却被方迟一把拎起,丢进了浴室。
它不停地挣扎,努力露出才长出不久的小牙,企图威胁方迟放开它。
“真是养不熟的畜生,刚才吃的那么欢,现在翻脸不认人了,不过我喜欢。”
他将小狗丢到喷头下,红外线感应器察觉到热度,自动喷下水,吓得小狗嗷嗷惨叫,不停地躲避水流。方迟见它一副狼狈样,心里更加开心,不停地将它赶到水流下,气得小狗张口欲咬,却总是咬不到。
折腾了许久,终于把它洗干净了,可是方迟和他的浴室,也都全是泥点了。他脱下衣物,露出结实的身体,随意冲了下,抱着小狗走到暖风前,将他们两个一起吹干。
温热的风吹倒小家伙身上,在加上方迟不断用梳子为它梳理皮毛,让它不由得放松了警惕,发出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