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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哥讲江湖之局中局第21部分阅读

作者:作者不祥
简单的安排。

    “江总,如果他们动手呢”马九问了一句。

    “那就除害”江纵北简单、利落的说完,转身上了陆地巡洋舰,血凝也跟了上去。

    “九哥,以前没发现江总这么狠,上次一枪就把李瘸子给废了,一般江湖大哥也没那气魄啊”。人群中一名矿工说道。

    “操,要不人家能当老总,你只能当矿工、当井下打手呢,别磨叽了,上车”马九说完第一个上了本田加长。

    “血凝,要不要给纵南打个电话,让他找一下胡小义”江纵北发动车后,转头对血凝说道。

    “不用,我们不麻烦外人”血凝瞅着窗外说道,右手下意识的摸了摸腿侧冷冰冰的木柄匕首,一共六把,这次带全了。

    大战前夕,一声啸沧海潮生。

    第九十九章 铁马嘶吴钩冷,千山踏平

    血凝注定一生风云,来自世界三大黑帮之一的山口组,其行事方式特立独行。一句话可以形容他---铁马嘶吴钩冷,千山踏平。

    在第二部小说《听哥讲江湖之倾国倾城》中的血凝曾经在香港同“新义安”“叁合会”的帮众都交过手。

    新义安真正的老大是向华强。向华强这个名字如果陌生,那《赌神》中的龙五大家一定不陌生,扮演者就是向华强本人,其和弟弟向华胜一起拥有数家影视公司。像周星驰、周润发、刘嘉玲都是被“新义安”罩着的,而周星驰更是帮中成员,其一直想移民加拿大,但加拿大移民局拿着二百多页他是黑帮成员的证明资料而拒绝签证。向氏兄弟的父亲向前是国民党少将,抗战时期被派到香港并以义安公司作掩护,创立了带有黑社会性质的帮会组织“新义安”后客死新加坡,向氏兄弟继向前接掌帮会。

    叁合会的前身据传是洪门创始人陈近南,就是鹿鼎记中的天地会的总舵主。与清兵战死惠州一带,其传人天佑洪英继续领导组织,当时人马很盛,号称天时地利人和,故名叁合会,开香堂,烧黄纸,斩白鸡,正式开了洪门大会一直传承至今。像曾志伟被打、张国忠遇刺都与这个帮会有关系。

    《倾国倾城》将是一部汇集山口组、黑手党、竹联帮及香港的新义安、叁合会的黑帮大戏。在这里不多说了,还是继续讲《局中局》吧。

    江纵北和血凝到达断桥时,第一辆满载矿石的车已经过了桥,第二辆车恰好上了桥。

    “老板,你下车,把车给我”血凝说着迅速打开了车门,江纵北忙一脚刹车将车靠边停下,江纵北下了车说了声“小心”,血凝上了主驾驶。

    车子在开到第一辆卡车前约五米的地方时,血凝猛向右打轮,地上擦起了黑烟,巡洋舰横在了卡车前面,卡车司机忙踩刹车,“吱”一声嘶鸣,卡车的惯性让卡车窜出去三米才停住。

    “你他妈是不想死啊”卡车司机刹住车打开车窗问道。

    血凝下了车,三步跨到卡车旁,司机还没明白发生什么的时候,已经被拉着头发从车窗扯了出来。

    司机依仗雇主是白家齐,甚是嚣张,被拉出来后又骂了句妈,骂完就后悔了,因为他发现这个人不但出手速度快,而且够狠,一句妈换了一拳,一拳打在左腮上,司机感觉左腮像被数千马蜂蛰过一样,肿了起来。

    “站在这别动”血凝说完,“唰”从腿侧拔出一把木柄匕首扎在了车的右前胎上,车胎“噗”一下瘪了下去,拔出匕首的血凝风一样“刮”向了桥上的另外一辆卡车。

    司机抱着脸傻到那了,这人比较熟悉,好像在哪见过?想了半天想起来了,在电影中见过,整个一《英雄本色》的小马哥。司机忙掏出了手机

    血凝跑到桥上时,第二辆车正晃晃悠悠的开过来,血凝学着交警的手势示意司机停车,但车上坐的除了司机还有阿郎、藏獒,两个人是奉命跟着第二辆车押车的。阿郎一看是血凝,乐了,该着这次除掉这个人。

    “不要停,直接开过去,使劲撞,撞死他,爷担着”阿郎是想制造一起车祸。

    司机听了阿郎的吩咐后,一脚将油门踩到底,直接撞了过去。

    人没了,司机开车撞完后,发现血凝没了,一定是被碾死了。

    “一会警察来调查,你就说没看见,他这次不死也残了,停车”阿郎对司机说道。

    司机忙停下车。阿郎打开了车门,和藏獒、司机一起蹦下了车。

    “哎呀,撞死人喽,快找找尸体”藏獒说话还是呈“井”字型,横竖都二的那种。

    他话还没说完,脑袋已经结结实实的挨了一脚。血凝是跆拳道高手,脚上功夫甚是了得。

    这一脚踢中了藏獒的左太阳|岤,藏獒就像挨了一铁锤一样,身子晃了一下。

    血凝在车子撞过来的时候,一个侧躺从卡车两个轮子中间顺了过去,起来时正听见藏獒下来找尸体,气愤之余飞起一脚。

    “藏獒,小心他的匕首”阿郎上次在歌厅见过血凝一匕首将麻将砍断的功夫,忙提醒藏獒。

    “收拾你们这帮废物,还用匕首”血凝很不屑的将蓝色夹克衫脱下来扔在了桥上。摆了一个跆拳道起手的姿势。

    藏獒一看血凝这姿势,那叫一个大方、优美,自己也不会摆姿势啊,自己平时打架哪有什么招数啊,就是猛砍乱咬,只要不要命就是胜利者。但人家摆出来了,自己也不能丢人,于是藏獒抱着双拳开始蹦,左蹦两下、右蹦一下,不时嘴里发出“嘿哈”的叫喊声。血凝懵了,毕竟藏獒在临滨也是数一数二的人物,功夫肯定次不了,但看他这招式到底是哪门哪派呢?

    散打?不像,散打是前后蹦,有时也左右蹦,但那一般是实战躲拳时才蹦啊。

    泰拳?也不像,泰拳者,惯用膝盖袭击对方,讲得是跑的速度不是这么蹦啊。

    跆拳道?更不像了,跆拳道的起手比较静,在任何场合下,跆拳道修练者始终要以礼相待,做到‘以礼始,以礼终’很少有这么乱蹦的。

    到底是什么?血凝看着藏獒左两下、右一下蹦个没完,还真不敢贸然出手。其实藏獒现在蹦累了,寻思面前这家伙怎么还不开战啊,他这个蹦是临时从杰克逊的云步发展来的,怪不得血凝看不出来。

    看不出来不看了,血凝直接一个快速的侧踢腿向藏獒踢去,这跆拳道本就以腿的攻击为主。藏獒忽见那横踢来势的速度很快,但是力道似乎并不是很大,于是伸出右臂去挡血凝的进攻。但血凝刚才那一腿只不过是虚招,以吸引藏獒的防守注意力,踢出这一腿后,立马向前飞跃一步,转了一个180°,紧跟着一个潇洒的旋风踢,带着呼呼的风声朝藏獒颈部击去。

    阿郎和司机还有刚刚赶到的江纵北都忍不住惊叹这一脚法的漂亮,藏獒肯定接不住这破竹之势。但藏獒也毕竟身经百战,此时跐溜一声趴到了地上,并顺势一滚喊了一声“老驴打滚”,血凝本来试探一下藏獒到底什么路数,藏獒喊的一声“老驴打滚”让血凝彻底明白了,感情藏獒用的是传统武术和乡村拳术的结合体啊,无门无派,但看藏獒这滚的功夫,真的和村头李大爷家的老驴有的一拼,假以时日没准能独立门派并成一代宗师----派别就叫“驴打滚”。

    藏獒险险的滚过血凝这一个侧踢,弄的浑身上下都是土,那叫一个丢人,丢人的藏獒一个鲤鱼打挺----没挺起来,没办法又爬了起来。喊了声“兔子蹬鹰”,一脚像血凝踹去,

    这一招来势甚猛,血凝不敢轻易地去接,眼见那腿快要踢过来时,他得身子顺势往低位弯去,藏獒的右腿从血凝的头顶扫过,此时他的重心压在左腿上,血凝趁机一个侧横踢,脚背朝藏獒的后背击去。藏獒急忙拉回重心,身体略微朝左。血凝敏捷地跃起,一个漂亮的腾空劈腿,纤长的左腿宛如一袭长虹破月,击在了藏獒的右腰上。藏獒一时重心不稳,摔倒在桥上。

    摔倒在桥上的藏獒很恨自己的二大爷,他这两招都是小时候从他二大爷那学来的,二大爷冒充世外高人,除了这两招还教了他“燕子云中三窜”,就是在地上挖个坑,早上五点起来不能小解,腿上绑上沙袋,小腿不能打弯,从坑中直直的往上蹦,据他二大爷讲如果这样能蹦到一米高的距离,那解开沙袋、一弯腿,嗖一下能蹿房越脊。

    藏獒这个年龄小时候接触的全是武侠剧,也就有了武侠梦,幻想有一天飞檐走壁、杀富济自己,蹦了四个月不能蹦了,直接送医院了,因为藏獒长期早上不小解,造成膀胱严重发炎,站到洗手间里三个小时尿不出尿来。他妈妈在旁边“嘘嘘”了一早上,硬是一点作用不起,没办法做了小手术。

    二大爷还教了他“掌打千层纸”就是把厚厚的一本书用鞋带穿上绑在树上,天天打,据说如果坚持把这部书打烂,那得出的效果可了不得,一掌拍在人胸上,前三天和好人一样,等第四天必死无疑,听起来比梅超风的九阴白骨爪还厉害,藏獒也不知道是方式不对还是天资不够,练了三个月落了个手不能打弯的毛病。其实这些习练方法都是他二大爷从武侠小人书上看的。哎,小说害死人!关键是你看小说时,你得知道这里面有些是生活中发生过的,有些却是虚构的,不能把小说当事实,也不能把日子当小说过。

    阿郎见藏獒被踢倒在地,顺手从车上拿起一把大铁扳子,从后面照着血凝的后脑轮圆了就是一扳子

    第一百章 独孤求败

    阿郎抡起铁把扳手的那一瞬间,江纵北喊了句“血凝,小心”,血凝听到喊声后,左腿后撤,头迅速左偏,这全凭感觉,根本没时间回头看是从哪个方向来的袭击。饶是血凝速度再快,右肩膀还是狠狠的挨了一扳子,血凝感觉右手虎口发胀、肩膀剧痛,一定是伤到骨头了。阿郎见一袭成功,马上来了勇气,挥舞着手中的铁扳子猛砸过来,血凝转身腾空而起,他没像藏獒那样练过轻功,但跆拳道黑段弹跳力自然差不了,阿郎紧盯着血凝的双腿和左手,他确信自己用尽全力的那一下子,血凝的右手肯定是动不了了。多少人失败在过于自信上,阿郎一样,他忘了眼前的这个人是血凝,血凝从空中砸下来的时候,右手一拳打在阿郎的鼻梁骨上,如果不是刚才被阿郎偷袭那一下,阿郎现在鼻梁骨肯定断了。阿郎喊了声“藏獒,你他妈上啊”捂着鼻子蹲那了,藏獒被激起了,或者说他本来就是兽,无论是从属上还是从种上划分,他都应该属于兽类。

    冬天的天很冷,早上还响晴的天空现在朦朦胧胧的飘起了雪,有点走马川行雪海边,平沙莽莽黄入天的味道。断桥残雪,多浪漫的西湖美景。可在这条“断桥”上,现在却是一片萧杀,萧杀的气氛中,藏獒缓缓的爬了起来,他很郁闷,在血凝面前完全失去了作为一只异类的威猛。他终于爆发了,爆发的很惊人----跑上来直接抱住血凝就往桥边上推,“来,小子,咱俩一起跳”,同归于尽,也只有藏獒这样的智商才能想出来。打不过就自尽,玩不过就拼命,纯粹的流氓打法。

    现在大家一定在考虑血凝该如何应对,最好的办法就是抽出匕首咔嚓一下,完活了!但现在血凝腿上的匕首轻易是不动的,即使刚才动了一次也是用来扎车胎而已。为什么不动?仁慈?不是。该怎么解释呢?

    大家一定很熟悉金庸的小说,金庸的笔下有一个大侠叫独孤求败,他买的几把宝剑,给后人讲了武者的几层境界。第一层,他年轻的时候,使用一把非常锐利的宝剑。这个剑所向披靡,可以斩铜断铁。那么这代表一种少年气盛的境界,年少嘛,所向披靡。血凝刚出道时,去日本前大概也是这个样子见谁跟谁拼命,那是一个幼稚的阶段,可惜的是藏獒、阿郎等人一直停留在这个阶段,就像《天龙八部》里的南海鳄神一样,手里拿着一个鳄鱼剪,一个大剪刀。动不动就“咔嚓”一下,把人家脑袋剪下来,这个人可以断定,他不是一流人物。而超越这个阶段之后,独孤求败的第二个阶段用的是一把轻剑,比较轻的宝剑。这时候功夫长了,能够举重若轻,能够成就一番大事业。第三个阶段,他改用一把重剑,重剑无锋,我们常说,能够举重若轻,举重若轻是一个很好的境界。血凝在日本加入山口组时,大概就是这个境界。那么到了最后,独孤求败用一把木剑,木头剑,这个木头剑是没有刃的,木剑本身不能伤人的。但是,这个木剑其实只是一个代表,说明他已经可以达到不用兵刃了,达到无剑的程度了。什么东西都是他的兵刃。飞花摘叶,皆可伤人。血凝现在就是这个境界,手中无兵,心中无兵,但出手必似雄兵百万。

    茶马古道上对付拿手枪的吴义用过匕首,而这次血凝认为根本就用不着,一拳砸在了藏獒的背上,藏獒嘴上喊了句“砸啊砸啊,可疼死爷了”但脚下却不停,他今天是拼了命要和血凝一起摔落断桥,哪怕都弄个残疾,他认为也是赚的,人的形象,狗的思维。血凝还是第一次见识这样的“草莽英雄”。眼见着就要被推到桥边,血凝一伸手照着藏獒的腋窝就是一下,这招是血凝临时起意,叫“挠痒痒”,藏獒最怕这个了,“哈哈哈”几声笑后松开了左手臂,血凝怎会给他重新抱住的机会,上前一拉攥住了藏獒的右手,再一提然后往下一拽,“咔吧”藏獒的胳膊就耷拉下来了,左臂脱臼,藏獒疯了,以为这条胳膊肯定断了,大喊一声,一头照着血凝的前胸撞了过去,血凝顺势双手接过撞过来的脑袋,像太极推手一样在手中转了一个圈一用力推了回去,无根无底,万法自然,藏獒一个趔趄跌倒在地上。

    “都住手”正当阿郎扶起藏獒要上前再次拼命时,远处的一声“住手”喝止了二人,江纵北看见白家齐、曹昌剑、哈就曹桂,带着十多人迎面走来,那气势就像及时雨宋江带着一百单八将一样,四方英气、八面威风。这样形容没什么不妥,宋江就是黑社会头子,只不过在上梁山前是公务员,整个一百单八将就是黑社会团伙,最后的招安就是黑社会在寻求保护伞。只不过这些黑社会的高手都比较牛x一些,打虎的武松、卖刀的杨志、小偷的鼻祖时迁,使得大家在阅读《水浒传》时忘了他们的黑社会身份。

    “江总,你带着你的人在我的桥上拦住我的车,这是什么道理”白家齐走到距江纵北一米远的地方,整了整大衣领子质问道。态度轻蔑。

    “白总,桥是你的,车是你的,可这车上的东西就不见得是你的了”江纵北抽出一支雪茄,点燃。

    “江总,难不成从我的矿上挖的矿石,你的一句话就成你的了,你这玩笑开的有点大”白家齐阴阴的一笑。

    “是吗,那我们去井下看看吧,带上jps定量一下,如果确认是你和曹总的货,我江纵北一定负荆请罪,赔偿损失,但如果证明是我们盛邦的,那对不起,你们只能物归原主,我保留追究你刑事责任的权利”江纵北吸了一口雪茄,淡淡的吐出烟雾。

    白家齐忽然感觉看见了江一山的影子,淡定、睿智、越是惊涛骇浪越处变不惊。

    “江总,拜托你别动不动就拿刑事责任吓唬我们,在临滨即使采过界,那也是误采,哪个矿山的矿工也不可能成天背着jps采矿”曹昌剑走上前说道。

    坏了,因为当初桥断被炸挖出的矿石运不出去,都就势埋到了地下,如果江纵北去查验,那肯定都是盛邦的,自己为了采这些矿石已经花费了五百多万,修桥又花了四百多万,前前后后一千万赔进去了。白家齐脑袋迅速的思考着,忽然他想到了什么,右手捂住胸口,急忙用左手从上衣兜里摸出了速效救心含在嘴里。心脏病又犯了,他隐隐感觉到,江纵北当初就知道了自己在偷挖盛邦的矿石,而炸断了运输的动脉---浮桥,然后又故意放出一个烟雾弹-----声称要卖掉铁炉梁,使得自己放松了警惕。而当桥修好通车后,他带人来堵个正着。自己花钱却给人做了嫁衣裳。为什么自己所做的每一个局最后都着了江纵北的道。看来只能寄希望于那个最大的局,白家齐确信,在那个局中自己会把所赔进去的几十、上百倍的拿回来。

    第一百零一章 大清猎苑--一杯酒饮了浮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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