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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神器朝歌

作者:易水川
    看着眼前这三位美艳到极致的女孩穿上他设计的衣服,陆一涵眼睛都直了。

    林忆冬是一套很淑女的黑色衣裙,配上她淡雅的表情,简直就是一朵悄然盛放的雪域白莲。慕云倩是一个贵族少女的装饰,高雅但不高傲,像是一朵黑色郁金香。

    只有司徒萱萱很不自然,她的那身衣服是紧身衣,红黑相间,几块银饰的点缀,让她像一朵带刺的野玫瑰。

    慕云倩对自己的衣服很满意,就是鞋子,一走就崴脚,但她不愿承认自己穿不了这怪异而美丽的鞋子,只能学林忆冬,脚不沾地。但她每时每刻都得耗费灵力来支撑自己的身体。有点苦不堪言呀……

    她可不是林忆冬,不要耗费任何力量来支撑漂浮的身体。后者似乎天生就不需要踩地行走,连坐和睡都不碰到任何东西。

    林忆冬看上了司徒萱萱的那身“小太妹”的衣服,一直夸赞好看,还让陆一涵也给她弄一套。

    陆一涵才不会给她买,慕云倩的衣服露出双肩,司徒萱萱的衣服露出肚脐眼和双肩。而她的衣服只露一点领口。

    她可是陆一涵活了两世,唯一一次心中发誓,今生必娶的女孩。陆一涵绝对不允许别人跟他分享林忆冬的美!前世有句话不是说“什么都可以借,老婆不能借。”,他是连别人多看一眼都不行。

    原本还有些不喜欢这身衣服的司徒萱萱,一看到她心中的偶像都说好看,还想自己也弄一套,瞬间觉得这身衣服很不错。试着做了几个动作,发现比家族那些衣服要更方便、更容易蓄力,脸上才有了笑容。

    陆一涵让她们三个自己在那讨论时装,他已经走到角落里,服下丹药,进入晋阶状态。

    这颗丹药的质量超高,蕴含着纯净而丰厚的灵气,一开始炼化就让他感应到一股股暖流在他体内沿着筋脉向着神经末梢游走。

    丹药用多了确实不是什么好事情,但是有些时候,有了丹药的辅助,会有事半功倍的效果。

    浓郁灵气的不断洗炼之下,陆一涵筋脉的柔韧度提升了将近两倍,将里面的杂质炼化,排除体外后,灵气的运行愈加通畅。这让他在蓄力的时候,能减少不少时间。战斗中,有时候慢零点零几秒就注定要饮恨。

    不到一个时辰,陆一涵已经晋升成功。正式跨入了修者的门槛,真灵境。从今以后,只要不是被人给废了,或者刻意停止,他的身体每时每刻都会自行修炼。

    “终于可以随意施展第二重功法了,看看能不能修炼第三重功法。”陆一涵刚要尝试一下能否修炼逆天隐道诀的第三重功法,听到了林忆冬的叫唤声。

    “晋升真灵境而已,居然用了这么长的时间。”林忆冬不满地说道,“给我说说怎么回事吧。”

    陆一涵装傻道:“嗯,是跟你说说我们当年怎么恋爱的事情吗?那可是美好至极的事……”

    “你很想被吸干吗?”

    刚晋升,他体内的灵气和鸿蒙源气是最充沛,林忆冬不可能会放过他,所以陆一涵并不紧张,笑道:“小冬瓜,你什么时候才会履行承诺,嫁给我?”

    林忆冬笑眯眯地说道:“你什么时候能打得过我,我就嫁给你!”

    那得猴年马月了,但是陆一涵并不灰心,要是搞不掂一个失忆的小屁孩,他觉得自己拿面条上吊算了。

    “说吧,今天战斗,你到底拿的是什么东西格挡?”

    陆一涵闭上眼,努着嘴说道:“来吧,亲吧。”

    林忆冬却没亲上去,说道:“先把今天的事情说清楚!”

    “终于还是躲不掉。”陆一涵想了一下,最后还是将天碑召唤出来,老老实实跟她说,“就是这个东西。我在一个山谷里面捡到的,”

    “捡到?就你这模样还能捡到这种至宝?你可知道它叫什么,是什么东西?”林忆冬难掩兴奋的问道,看到陆一涵茫然的表情,又露出“没文化真可怕”的表情,说道,“这可是九大神器之一,名叫‘朝歌’。”

    陆一涵一听“九大神器”这个词,兴趣立即被提起,问道:“什么是九大神器,朝歌又有什么用处?”

    林忆冬说道:“我也不记得了,只是记得以前我的一个敌人掌控着这件神器,所以才记得。它是世间最奇特的容器,据说可以装下一个星球,而生活在上面的生灵毫无察觉,生活也不会受影响。

    “朝歌在九大神器排名最末,可以千变万化,可以做武器,但它最大的用途应该是做储物的空灵戒。”

    陆一涵又问道:“排名第一的是哪件神器?”

    林忆冬说道:“界隐,一把能让自己完全隐身,能解百毒,又能释放天下无解之毒的匕首,是最恐怖的一件神器。”

    “界隐!?”陆一涵脸色大变。他没想到自己转生后,手拿的第一件武器,居然是这个世界排名第一的神器,但是……自己竟然把它给弄丢了。而且界隐是那个陆一涵自小就带在身上的武器,自己真是太对不起前世陆一涵了。

    林忆冬看着陆一涵的表情,问道:“你该不会见过界隐吧?我以前活了很长岁月,都没见过,只是听过它的传闻。”

    想到自己竟然与天地至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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