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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番外 十年身与鬼为邻(三)

作者:阿尔萨兰
 龙三于继续讲下去。

    那学生的父亲急忙从墙上下来,这时候公交车到了,学生父亲就让俩孩子先上车,自己则跑到距离谢家大宅也就一百余米的警察分驻所。

    “谢家出事了!”

    孩子父亲喊道。

    警察跟着他急忙赶到谢家,站在门口却不敢进去,因为谢家与众不同太神秘,警察担心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又叫来了乡长,大家这才一起进了谢家,进去后发现,谢家除了谢先生不在家外,一家五口包括下女阿花全都遇难。

    灭门惨案!这可是大案,分驻所警察吓坏了,跑回分所打电话向上级报告。一级级汇报上去,最后案件通报到了市警察局,由局长亲自派了一个老警察——时任刑警大队长的龙三于亲自勘察现场。

    龙三于在当时台湾警界资格很老,他三十年代在沪城警察局,跟着安武查了很多大案,后来在沪城成为孤岛后去了江北打游击,期间加入国统,还做过该地区的行动队长,到了台湾后一直从事警察工作。

    听到这叶限竖起大拇指:“可以啊,龙三于,那些年你真是做的很好,可惜武不知道这些。”

    龙三于摇头:“叶姐,你别笑话我了,我这是山中无老虎猴子称霸王,安头儿后来全无消息,我也想明白了,一定是轻寒姐不希望他再轻易涉险,我就不同了,一直没找到王萌,当时是光棍一个,一人吃饱全家不饿,也就将生死置之度外,到了台湾后我娶了老婆,有了孩子,对家庭和亲人的考虑就多了,这也是我后来对这个案子讳莫如深的原因。”

    “我赶到永德乡,进门就知道事情不对,这不是一般的谋杀,是我们国统自己人作案。”

    龙三于到自己人三个字时加重了语气。

    他在江北游击队时候加入的那个组织是当时中国最大的特务组织,有一套严明的纪律制度,独立于警界和军界之外,搞暗杀更是轻车熟路,后来撤退到台湾后也还是保存很大势力的。

    原来那谢家的大太太身中九刀,倒在自己卧室门口,谢家二太太当年只有三十二岁,中了十三刀,仰卧在自己床上,谢家两个双胞胎儿子都是被一锤子砸碎了脑袋,两岁的孩子脑浆四溢,令人心寒,谢家大姐谢丽丽时年十四岁,被皮带勒死,下女阿花十六岁,被脱下来的裙子勒死,倒在第二道木门门口。

    “所以,叶姐,一看这两位姑娘的死亡方式,我就晓得,这是我们自己人做的。”

    龙三于解释道,原来他们国统的人搞暗杀很有名,但内部有个不成文的规定,那就是杀处女的时候是不能见血的,要用别的方法杀死。

    “叶姐,你想啊,那凶手脱下下女的衣服,却不为做龌蹉事,只是为了将那裙子当做凶器将人勒死,对两个年轻姑娘的尸体秋毫无犯,那位谢家二太太三十多岁,人也长得极美,只是被杀死,尸体也没遭到什么不好的破坏,这明凶手行凶是很有目地性的,我一看就知道了,这是我们国统内部在执行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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